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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11-21?????編輯:交通信號燈?????瀏覽:0
移動式交通信號燈是城市交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在臨時施工、交通事故處理、交通疏導等場景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了確保移動式交通信號燈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規性,在設置相位以及進行安裝時,需要遵循相關要求和標準。
首先,在設置移動式交通信號燈的相位時,需要充分考慮具體的交通流量情況和道路狀況。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紅燈、綠燈、黃燈等相位,合理安排時間間隔,確保交通流暢和安全。同時,根據交通信號燈控制器的特性,合理設置信號燈的閃爍頻率和亮度,以便行車人員清晰識別。
其次,在進行移動式交通信號燈的安裝時,需要按照相關規范和安裝要求進行。首先要選擇平整、穩固的地面進行安裝,確保交通信號燈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其次,在布放信號燈的位置時,需避免遮擋和干擾,以便行車人員清晰觀測信號燈指示,從而避免交通混亂和事故發生。最后,也需要注意安裝過程中的防水、防雷等安全防護措施,保障交通信號燈的正常運行。
總之,移動式交通信號燈的相位設置及安裝依據是確保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開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嚴格遵循相關規范和標準,才能保障交通信號燈的正常運行,確保交通秩序的有序進行。期待更多的實踐經驗與技術創新,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帶來更多的便利和保障。
關于移動式交通信號燈的相位數與車道數的匹配問題有以下幾點建議:
1、當道路寬度大于15米,即車道總數達到四條以上的交叉口,高峰小時車流量超過1200輛時,應安裝機動車信號燈。在設有機動車道信號燈的交叉口,若進出口車道數為3條或更多,且有左轉、直行、右轉導向車道,應實施分道控制,設置車道信號燈。
2、在設有機動車道信號燈的交叉口,當雙向四車道與雙向四車道相交,某一方向進出口道的左轉流量占該進出口道總流量的15%以上時,應采用三相位控制;當兩個方向進出口道的左轉流量都超過進出口道總流量的15%時,應采用四相位控制。
3、在設有機動車道信號燈的交叉口,當雙向四車道與雙向六車道或雙向八車道相交,若雙向四車道的左轉流量大于本進出口道流量的15%,也應采用左轉單獨相位控制。
4、針對三岔路口,設置交通信號燈時需充分考慮左轉、直行、右轉的協調性,以及行人過街的安全性。目前,許多城市對三岔路口的信號燈采用三相位控制,這種控制方式存在較大的行人過街安全隱患,且易導致交叉口交通秩序混亂,增加事故發生風險。此類問題在現行法規規范中尚未得到充分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