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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03?????編輯:交通信號燈?????瀏覽:0
交通信號是指在道路上向車輛和行人發出通行或停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燈色信息,主要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和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信號燈則是指由紅色、黃色、綠色的燈色按順序排列組合而成的顯示交通信號的裝置。世界各國對交通信號燈各種燈色的含義都有明確規定,其規定基本相同。我國對交通信號燈的具體規定簡述如下:
對于指揮燈信號:
1、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4、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5、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對于車道指示燈信號:
1、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準許車輛通行;
2、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
對于人行橫道燈信號:
1、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2、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